锦州师专中层干部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办法
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切实增强干部纪律观念,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维护和营造良好工作秩序,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规范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制度》(锦教办[2017]26号)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修订学校中层干部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办法。
一、规范考勤管理
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坐班制,工作日必须坐班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考勤登记办法。干部不能按时上下班、工作时间因公因私离开学校都应履行请销假审批登记手续。登记内容包括:缺勤事由、参加会议或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内容及地址、外出办事内容和地址、需要时间等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工作纪律,自觉执行考勤登记办法。各单位、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考勤第一责任人,负责做好本单位、本部门考勤工作。
二、日常请假办法
1.各单位、各部门领导班子中,两名正职岗位的干部,要事先互相沟通,再向学校领导请假。只有一名正职干部的,要告知本单位、本部门副职,再向学校领导请假。请假3天以内(含3天)的,须经主管领导审批,履行请假手续,做好工作安排;请假3天以上的,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,履行请假手续。请假获批后到组织部备案。
2.中层副职请假3天以内(含3天)的,须经本单位、本部门党政负责人同时审批,并告知主管领导,做好工作安排;请假3天以上的,须经本单位、本部门党政负责人同意,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,履行请假手续,做好工作安排。请假获批后到组织部备案。
3.干部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,需提前1天(离开本市需提前2天)填写请假申请单、履行请假手续;因事情紧急或情况无法预见而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,需先以电话请假方式向有关领导请假,并以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出具电子假条,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一般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请假,不得只凭短信、微信等留言形式请假,请假获批后可由他人代办请假手续。
三、会议请假办法
中层干部应参加的校内各类会议,有事需请假的,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召集部门的主管领导请假,履行请假手续。因事情紧急或情况无法预见而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,要以电话方式向会议召集部门领导请假并提供短信、微信等电子假条说明情况。在会议结束后,向会议召集部门的主管领导补办请假手续,并及时主动了解会议内容。
四、续假和销假
中层干部一天以上的病事假,假后一天内须向主管领导销假,填写销假条;需要续假的要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,办理续假手续。假期结束后一日内销假,否则超期将计入请假日期。续假、销假要到组织部备案。
五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
学校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办法,各单位、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负起监管责任,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。请假情况与干部考核、评优评先挂钩。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,对干部请销假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。对未经批准、未按要求执行请销假制度,擅自离岗、不参加会议、外出逾期不归或不及时履行请假报告手续的,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,因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、连续旷工导致工作延误、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。
中共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2023年4月13日